肺癌在中国是很常见的恶性肿瘤病,给很多家庭造成难以估计的创伤,放疗是治疗肺癌的常见方式之一,很多患者在经过放疗治疗后身体会受到一定的损伤,而且肺癌放疗后好友可能出现并发症,那肺癌放疗的并发症有哪些呢?下面看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的医生给出的介绍。
(1)食管损伤:急性放射性食管炎较为常见,出现于放射开始后两周左右,表现为进食疼痛或胸骨后疼痛,当放疗与化疗药物合用时更为严重,可给予对症治疗,用粘膜表面麻醉剂,后期食管损伤较少见。
(2)肺损伤:急性放射性肺炎很常见,常发生于放疗开始后6周左右,即在放疗即将结束时。临床表现为刺激性咳嗽、气促、高热、胸闷、气急、常伴肺部感染。放射性肺炎的产生与肺接受的剂量有关,但有报道照射剂量仅为20~25Gy时也会产生此并发症。另外它的发生与照射面积、每次分割剂量、是否与化疗合用以及放射前肺已存在的疾病(如老慢支、肺气肿)有关。
急性放射性肺炎的治疗主要是休息,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和扩张支气管的药物,必要时吸氧。有继发肺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生素。在急性症状被控制后,肾上腺皮质激素要在几周内逐步减量,突然停药后会导致肺损伤的加重。后期放射性损伤发生于放射后一年以上,表现为肺纤维化。多数放射性肺纤维化可无症状,或仅有轻微咳嗽,但较大体积肺纤维化可产生右心衰竭。对肺纤维化无特殊诊疗理念。
(3)心脏损害:在放疗期间产生的急性放射性心脏损害常常是亚临床的。但通过心电图、心功能检测可发现心电图ST段改变以及心脏收缩力减弱。后期的放射性心脏损害表现为心包炎,一般较少见。特别要提出的是常用的化疗药物阿霉素会增加放射对心脏的损害,因而对老年及有心脏病史者要避免两者同时使用。
(4)脊髓炎:脊髓的放射性损伤主要为后期损伤,表现为横断性截瘫,发生于放疗后两年以上,然而绝大多数病人在产生此并发症之前因肿瘤复发或转移而死亡。只要把脊髓的放射剂量限制在安全范围内,一般不会产生此并发症。
肺癌放疗的并发症对患者的恢复有很大影响,因此在放疗治疗肺癌的同时进行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的中医治疗,会使放疗对患者的影响减到很低,在提高患者放疗治疗结果的同时,对患者的身体进行调理,提高患者对放疗的承受能力,总体上改善患者的治疗结果。